施奈德(Schneider)建議用容器名稱來替代體積或容量相近的聖經名稱。例如,某些文化有特殊名稱「籃」或「袋」,容納大約25升(50斤)穀物,近似等於’eyfah(「伊法」)。我們建議翻譯者考慮自己所處文化採用這種做法的可能性。然而,謹言慎行才是正道。翻譯者必須避免所選詞語存在時代錯誤,即表示那些用塑料或錫合金做成的容器。舉例來說,在 利 14:10 中,一’eyfah (「伊法」)細麵要調和一log(「羅革」,約半升)油。翻譯者不能說「調和一聽油」,不過可以說「調和兩杯油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