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節 | FHL和合本經文 | 註釋 |
20:1 | 耶和華 對摩西說: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 | 「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以色列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 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,總要治死他;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3 | 我也要向那人 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;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, 玷污 我的聖所,褻瀆 我的聖名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|
20:4 |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,本地人若佯為 不見 ,不把他治死,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5 |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,把他和一切隨他 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6 | 「人 偏向交鬼的和 行巫術的,隨他們行邪淫,我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7 |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8 | 你們要謹守 遵行 我的律例;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9 | 凡咒罵 父 母的,總要治死他;他咒罵了父母,他的罪(原文是血;本章同)要歸到他身上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0 | 「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,姦夫淫婦都必治死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1 | 與繼母行淫的,就是羞辱了 他父親,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2 | 與兒婦同房的,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;他們行了逆倫的事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3 | 人若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 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總要把他們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|
20:14 | 人若娶 妻,並娶 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5 | 人若與獸淫合,總要治死他,也要殺那獸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|
20:16 | 女人若與 獸親近,與牠淫合,你要殺 那女人和那獸,總要把他們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|
20:17 | 「人若娶 他的姊妹,無論是異母同父的 ,是異父同母的 ,彼此見了 下體, 這是可恥的事;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姊妹的下體,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8 | 婦人有月經, 若與她同房,露了她的下體,就是露了 婦人的血源,婦人也露了 自己的血源,二人必從民中剪除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19 |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,這是露了 骨肉之親的下體;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0 |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,就羞辱了 他的伯叔;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,必無子女而死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1 | 人若娶 弟兄之妻,這本是污穢的事,羞辱了 他的弟兄; 二人必無子女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2 | 「所以,你們要謹守 遵行 我一切的律例 典章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 的那地 把你們吐出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3 |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 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4 | 但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要承受 他們的地,就是我要賜 給你們為業、流奶與蜜之地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, 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5 | 所以,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 分別出來;不可因我 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,或是 滋生在地上的活物,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|
20:26 |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─耶和華是聖的,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
20:27 | 「無論男女 , 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,總要治死他們。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」 |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|